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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职工医保续保时,中断期间的医保费要补缴吗?

发布时间: 2022-11-18 15:17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职工医保缴费关系中断期间,可跨制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国家规定的其他医疗保障方式;再次申请参加职工医保时可以免于补缴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用,不影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但跨制度的参保年限不作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职工医保关系中断时间未超过3个月的,在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后,无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职工医保关系中断时间超过3个月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参保人员以本人当期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3个月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 50%。

  参保人员职工医保关系中断,但本人不愿补缴的,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在重新参保的6月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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