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2024年12月第二批)

发布时间: 2024-12-27 15:55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9号)相关规定,我市福安医保管理部于2024年11-12月受理福安市康多多大药房有限公司、宁德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安市鹤山路杏园春药店等共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申请,经基础信息核查、定性综合评估,核查结果符合条件、评估结果合格。我中心拟将福安市康多多大药房有限公司、宁德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安市鹤山路杏园春药店等共2家医药机构纳入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现将医药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5个自然日),个人和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名单内医药机构的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日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医疗科

  来信投递: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医疗科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余复路16号8楼)

  联系电话:0593-2839166    传真:0593-2821091

  附件: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法人

1

福安市康多多大药房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安市湾坞镇湾坞村新兴路180-1号101D、102D

黄淋淋

2

宁德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安市鹤山路杏园春药店

福建省福安市南郊鹤山路87号

吴灼荣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