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更好满足参保人员购药需求,根据《宁德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资源配置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我市2025年度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资源配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我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基础资源配置计划数及县域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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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基础资源配置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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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计划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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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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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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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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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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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宁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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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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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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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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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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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 |
二、以下三类区域在基础资源配置计划以外实行单列资源配置,不受基础资源配置计划数的限制。
1.服务覆盖盲区:指以申请医保定点的药店店址为中心,导航指引步行1000米为半径的范围内,无医保定点药店的区域;
2.服务薄弱区域:指乡镇农村等医保服务相对薄弱的区域;
3.购药高需求区域:以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为中心,导航指引步行500米为半径范围的区域。
同一批次中,服务覆盖盲区申请定点的零售药店超过1家,服务薄弱区域与购药高需求区域申请定点的药店与现有定点药店数量总和超过3家的,经综合评估后择优纳入单列及基础资源配置计划进行医保协议管理。
三、符合国家、省、市医保政策规定条件的零售药店,可于2025年10月9日前,通过经办机构线下窗口或线上“福建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渠道,向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
特此通告。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