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李宗绵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扶持方便农村群众就医的建议》(第1380号)收悉,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中医药服务支付政策倾斜的建议
目前,福建省执行统一的“药品、诊疗、耗材”医保三目录。全省的诊疗项目中,共有中医类治疗收费项目172项,其中164项为医保,8项为非医保,内容涵盖针刺、灸法、推拿疗法、中医特殊疗法等中医适宜技术,足够满足中医诊疗的需求。为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我市从2023年7月起对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进行适应性调整,城乡居民在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一次起付线为50元、第二次起付线为40元、第三次及今后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到90%,重点保障老年群体慢性病反复住院需求,有效缓解留守老人住院垫资压力。目前,我市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达34种,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设置为90%。
二、关于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力度的建议
我市医保部门长期支持中医事业,特别在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中,大力发挥政策导向作用,2024年,我市将中西医“同病同效同分值”中医病种拓展到21个。对医疗机构分别采用中医、西医作为主要诊疗方式,为不同患者治疗严重程度相近的同一疾病且取得同等疗效的,中医病种参照相应西医病种计算分值,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类住院诊疗的积极性,有效推动中医优势病种的发展。
三、后续工作方向
我局高度重视并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下一步,将在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的前提下,稳步扩大中医药服务保障范围,持续提升农村群众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叶加美
联系电话:0593-2078171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