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1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 2025-03-31 15:23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市卫健委:                                     

  郑艳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留守老人看病难的建议》(第1319号)收悉,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反馈如下:

  一、现阶段医保政策实施情况

  我市医保部门十分重视农村留守老人医疗保障工作,在政策范围,不断加大向基层倾斜,切实提升农村参保人员包括农村留守老人的待遇水平。从2023年7月起,我市对城乡居民住院政策进行适应性调整,城乡居民在公立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一次起付线为50元、第二次起付线为40元、第三次及今后住院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到90%。为降低个人就医负担,方便基层群众包括留守老人享受医保政策待遇,我市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种类扩大至34种,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与住院衔接,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设置为90%。执行村所普通门诊医保报销政策,村卫生所年度支付限额50元,乡镇卫生院限额150元,报销比例达到50%。通过“村所保基本、乡镇保诊疗”的分级封顶设计,引导合理分级就诊。

  二、加强医保服务网络建设

  截止2024年,宁德市共有1630家定点村卫生所,覆盖1349个行政村,其余786个行政村通过“就近通”实现医保服务可及。2021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经办服务体系,打通医保经办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市级服务中心—县级服务中心—乡镇网点—村级协理员”四级网络,医保基层代办子系统49项业务,44项权限下放至乡级,40项下放至村级。在基层网点为群众提供医保政策咨询解答、业务查询、帮办代办等贴心服务,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医保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保障农村留守老人医疗保障需求。

  三、后续工作方向

  当前,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处于“紧平衡”状态,下一步,我级医保部门将继续在“保基本、防风险”框架下,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空间,最大限度保障农村留守老人基本医保权益。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叶加美

  联系电话:0593-2078171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