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宁德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4-07-01 11:34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1号 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霞浦县长春中心卫生院 1235...........815 刘*富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超标准收费、串换医用耗材、重复收费、分解项目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5月30日
2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2 号 霞浦县牙城中心卫生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霞浦县牙城中心卫生院 1235...........73A 陈*光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串换药品、超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5月30日
3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3 号 福建霞浦福宁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福建霞浦福宁医院 5235...........71Y 林*良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分解项目收费、串换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分解住院、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5日
4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4 号 霞浦康明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霞浦康明医院 9135...........379 张*平 当事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5日
5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5 号 霞浦康明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霞浦康明医院 9135...........379 张*平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存在不合理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5日
6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6 号 霞浦康明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霞浦康明医院 9135...........379 张*平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5日
7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7号 霞浦康明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霞浦康明医院 913...........379 张*平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存在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5日
8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8号 霞浦县中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霞浦县中医院 1235...........93N 雷*庚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分期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7日
9 宁医保鼎处罚〔2024〕5号 2022年福鼎市硖门卫生院百日行动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硖门卫生院 1235...........22H 汪*恒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0 宁医保鼎处罚〔2024〕6号 2022年福鼎市桐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百日行动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桐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235...........03H 汪*恒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1 宁医保鼎处罚〔2024〕7号 2022年福鼎市第二医院百日行动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第二医院 1235...........73R 汪*恒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分解收费、串换编码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2 宁医保鼎处罚〔2024〕8号 2022年福鼎市店下中心卫生院百日行动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店下中心卫生院 1235...........06U 汪*恒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将不属于基金支付的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3 宁医保鼎处罚〔2024〕9号 2022年福鼎市点头卫生院百日行动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点头卫生院 1235...........574 汪*恒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4 宁医保鼎处罚〔2024〕10号 2022年福鼎市白琳中心卫生院百日行动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白琳中心卫生院 1235...........499 汪*恒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5 宁医保鼎处罚〔2024〕11号 2023年福鼎市硖门卫生院全覆盖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硖门卫生院 1235...........22H 汪*恒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6 宁医保鼎处罚〔2024〕12号 2023年福鼎市桐城街道社区卫生中心院全覆盖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桐城街道社区卫生中心 1235...........602 汪*恒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7 宁医保鼎处罚〔2024〕13号 2023年福鼎市店下中心卫生院全覆盖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店下中心卫生院 1235...........06U 汪*恒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8 宁医保鼎处罚〔2024〕14号 2023年福鼎市点头卫生院全覆盖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点头卫生院 1235...........574 汪*恒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存重复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19 宁医保鼎处罚〔2024〕15号 2023年福鼎市白琳中心卫生院全覆盖检查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市白琳中心卫生院 1235...........499 汪*恒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20 宁医保鼎处罚〔2024〕16号 2023年龙安医院专项稽核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福鼎龙安医院 1235...........04H 杨*喜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串换编码收费等问题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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