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 1 | 宁医保处罚〔2024〕2号 | 宁德市闽东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 宁德市闽东医院 | 123............60N | 林*寿 |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存在过度检查、重复收费、串换诊疗项目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9日 |
| 2 | 宁医保霞当罚〔 2024 〕1号 | 霞浦现代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 霞浦现代医院 | 913............930 | 张*华 |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到2021年9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9日 |
| 3 |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11号 | 霞浦合博口腔门诊部涉嫌医保违规案 | 霞浦合博口腔门诊部 | 913............03K | 黄*春 |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涉嫌存在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23日 |
| 4 |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12号 | 霞浦现代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 霞浦现代医院 | 913............930 | 肖*红 |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涉嫌存在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23日 |
| 5 |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13号 | 霞浦现代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 霞浦现代医院 | 913............930 | 肖*红 | 当事人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涉嫌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23日 |
| 6 | 宁医保霞处罚〔 2024 〕14号 | 霞浦现代医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 霞浦现代医院 | 913............930 | 肖*红 | 当事人在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7月15日期间涉嫌存在串换诊疗项目的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23日 |
| 7 | 宁医保霞当罚〔 2024 〕2号 | 霞浦春晖护理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 霞浦春晖护理院 | 523............00R | 谢*文 |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涉嫌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的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16日 |
| 8 | 宁医保霞当罚〔 2024 〕3号 | 霞浦春晖护理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 霞浦春晖护理院 | 523............00R | 谢*文 |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到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16日 |
| 9 | 宁医保霞当罚〔 2024 〕4号 | 霞浦春晖护理院涉嫌医保违规案 | 霞浦春晖护理院 | 523............00R | 谢*文 | 当事人2022年6月01日到2023年2月28日期间存在不按规定的支付范围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16日 |
| 10 | 宁医保鼎处罚〔2024〕17号 | 2022年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百日攻坚行动”发现违规使用基金案 | 福鼎市山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23............03H | 汪*恒 | 当事人在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存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7月10日 |
| 11 |
宁医保安处罚〔2024〕7号 |
福安市社口卫生院涉嫌篡改病历的行为 | 福安市社口卫生院 | 123............847 | 徐*明 | 当事人在2022年11月28日省飞行检查组检查期间,向检查组提供更改过诊断的病历材料的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27日 |
| 12 | 宁医保寿处罚〔2024〕2号 | 寿宁福康医院涉嫌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 寿宁福康医院 | 523............250 | 蔡*毅 | 当事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行为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