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宁德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5-01-07 16:53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宁医保屏处罚﹝2024﹞1号 2024年屏南县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屏南县中医院 123.............4445 刘*发 当事人在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存在超标准收费、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等行为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定》 主动履行,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罚款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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