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9号)相关规定,我市福安医保管理部于2024年11-12月受理福安市康多多大药房有限公司、宁德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安市鹤山路杏园春药店等共2家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申请,经基础信息核查、定性综合评估,核查结果符合条件、评估结果合格。我中心拟将福安市康多多大药房有限公司、宁德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安市鹤山路杏园春药店等共2家医药机构纳入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现将医药机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间(5个自然日),个人和部门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中心反映公示名单内医药机构的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1月1日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科室: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医疗科
来信投递: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医疗科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余复路16号8楼)
联系电话:0593-2839166 传真:0593-2821091
附件: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拟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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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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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安市康多多大药房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安市湾坞镇湾坞村新兴路180-1号101D、102D |
黄淋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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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宁德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福安市鹤山路杏园春药店 |
福建省福安市南郊鹤山路87号 |
吴灼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