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修订<宁德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结算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5-04-21 17:12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近日,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修订<宁德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结算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修订DIP结算办法〉的通知》),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主要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医保支付方式(DIP)改革的运行水平,科学有效地运用DIP清算系数,平衡各等级医疗机构系数差距影响,经全面评估我市医疗机构发展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修订〈DIP结算办法〉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种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2025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5〕2号)、《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下发DIP试点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结算办法的通知》(宁医保规〔2024〕4号)等文件。

  三、修订内容

  (一)对《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结算办法的通知》(宁医保规〔2024〕4号)有关加成权重系数的规定进行修订,将原“加成权重系数不超过5%”修定为“加成权重系数不超过10%”,其余事项按照原文件继续执行。

  (二)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截止到2026年2月4日。本通知适用于2024年度DIP清结算。执行期间,如与国家、省出台最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文件有效期截止到2026年2月4日,由宁德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咨询电话:0593-288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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