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福安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鹤祥店、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京都商贸店等5家药店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0元(其中追回基金0元,违约金0元,年度考核扣款0元),予以暂停结算医保费用、限期整改、约谈的协议处理。主要涉及违规情形未对所售药械设立明确的医保标识,未按要求采集、核验、上传药械追溯码信息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福安管理部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