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霞浦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霞浦县三沙祥安药店(普通合伙)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57.5元(其中追回基金50元,违约金7.5元,年度考核扣款0元),予以约谈的协议处理。主要涉及违规情形未进行分区管理医保可支付物品与非医保支付物品混合摆放、现场检查执业药师不在场、未能提供抽查的结算小票和处方。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霞浦管理部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