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德市周宁县医保基金使用检查结果通报(定点零售药店)

发布时间: 2025-10-23 11:25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稽核与信息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周宁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宁德市康仁医药有限公司周宁东街店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119.6元(其中追回基金104元,违约金15.6元,年度考核扣款0元),予以约谈的协议处理。主要涉及违规情形无处方销售处方药。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周宁管理部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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