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霞浦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宁德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霞浦龙津店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4134.68元(其中追回基金4134.68元,违约金0元,年度考核扣款0元),予以约谈的协议处理。主要涉及违规情形双通道处方无执业药师审核签字、医保支付区陈列保健品。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霞浦管理部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