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德市周宁县医保基金使用检查结果通报(定点零售药店)

发布时间: 2025-10-24 10:01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周宁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宁德同惠医药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79.35元(其中追回基金69元,违约金10.35元,年度考核扣款0元),予以约谈的协议处理。主要涉及违规情形无执业药师在岗销售处方药。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周宁管理部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