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7月寿宁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寿宁县医院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11.4768万元(其中追回基金9.9673万元,违约金1.5095 万元)。主要涉及违规情形有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寿宁管理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