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周宁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宁德同惠医药有限公司周宁永和堂店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32.78元(其中追回基金28.5元,违约金4.28元,年度考核扣款0元),予以约谈的协议处理。主要涉及违规情形无执业药师在岗销售处方药。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周宁管理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