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德市周宁县医保基金使用检查结果通报(定点医疗机构)

发布时间: 2025-10-27 10:40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稽核与信息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周宁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周宁县总医院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20.1101万元(其中追回基金17.4709万元,违约金2.6392万元)。主要涉及违规情形有分解项目收费、违反限定支付范围或药品说明书的药品费用、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违规问题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周宁管理部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