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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霞浦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霞浦县三沙康隆药店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0元(其中追回基金0元,违约金0元,年度考核扣款0元),予以约谈的协议处理。主要涉及违规情形医保支付区陈列保健用品。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霞浦管理部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