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屏南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福建好药师万店大药房有限公司屏南文化店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6728.11元(其中追回基金2320元,违约金348元,年度考核扣款4060.11元),予以责令整改并约谈、同时追回其个账及违约金、暂停结算医保费用的协议处理。主要涉及违规情形审核处方不严的问题。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屏南管理部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