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古田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古田县中医院、古田东区医院、古田县医院、古田县凤埔卫生院、古田县杉洋卫生院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165.6316万元(其中追回基金143.8893万元,违约金21.7423万元)。主要涉及违规情形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进销存与医保销售数据不符、高套病种问题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古田管理部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