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福建省医疗保障基金稽核办法》《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医保有关规定,2025年霞浦医保管理部稽核科对霞浦县永年堂药店、宁德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霞浦龙津店等5家定点零售药店开展现场检查,追缴违规金额共计0元(其中追回基金0元,违约金0元,年度考核扣款0元),予以暂停结算、约谈的协议处理。主要涉及违规情形入库药品追溯码未及时上传医保信息系统、非本人持卡代购登记本不完整等。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宁德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霞浦管理部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