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医疗保障局转发省医保局关于落实腔镜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9 15:01 来源: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稽核与信息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各有关医疗机构、相关医用耗材配送(流通)企业:

  为落实片区腔镜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现将省医保局《关于落实腔镜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医保〔2023〕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通知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腔镜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结果于 2023年4月7日在福建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挂网(网址:https://open.ybj.fujian.gov.cn:10013/tps-local/#/login),4月14日起正式执行。采购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原则上为2年。首年采购周期结束后,综合考虑采购使用、市场供应、临床需求等情况开展协议续签工作,第二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

  二、各医疗机构要根据中选医用耗材实际使用情况,合理制定中选医用耗材采购计划,保障合理库存,提高配送效率;要及时对到货中选医用耗材进行入库确认,完成采购数据及相关票据审核确认工作;要指导医务人员做好患者沟通宣传工作,在使用中选医用耗材时不搞“一刀切”,耐心做好宣传引导和沟通解释工作,遵循安全、有效、经济原则,引导患者合理使用中选医用耗材,确保完成腔镜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有关工作。

  三、各集采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应建立中选医用耗材库存管控机制,设立动态警戒线,确保合理库存,对因中选企业原因导致中选医用耗材供应不足的,应提前30天上报相关情况。严格按照配送要求,提高配送能力,做到及时响应采购订单,确保配送到位。

  四、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调整、货款统一代结算工作;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对采购使用中选医用耗材的政策解读,及时做好医疗机构院内信息系统维护工作。对于长期供应不及时或断供的品种,医疗机构应及时书面向当地医保部门或市级医保部门反馈,统一协调处理。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