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4-00018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4〕12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4-03-15
- 标 题: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2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有 效 性: 有效
市卫健委:
李政文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德市医疗改革完善医疗服务的建议》(第1220号)收悉,现将我单位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以降药价为突破口,着力解决看病贵问题
自2019年起,我市组织医疗机构跟进落实国家和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落实国家和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13批次508种,平均降幅达50%以上,根据各批次药品平均降幅测算,约节省相关药品采购和使用费用8.50亿元;跟进落实国家、省组织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5批次29类,测算节约采购和使用费用4.69亿元。同时,创新开展市级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共计3批次,其中骨科创伤类高值医用耗材和普通医用耗材市级集中采购中选产品4类,平均降幅分别达79.45%和38.81%;体外诊断试剂6类医用耗材市级带量采购平均降价幅度达40%以上,累计节约采购和使用费用共计1.57亿元,开启了地方集采的新领域,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今后,我局将持续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从而降低虚高药价,减轻患者用药负担。
二、关于全部取消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耗材加成建议
根据《宁德市医改办 宁德市物价局 宁德市卫健委 宁德市人社局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公立医院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在2015年6月20日零时起实现全市公立医院(含综合医院、中医医院、民族医院、精神病院、妇幼保健机构)药品、耗材零差率改革全覆盖,完成了全市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零加价。
三、关于通过集采降低药耗费用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议
我市2019年至今落实国家、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13批次508种,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15批次29类;扎实推进3批次10类市级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医用耗材落细落实。期间,我局同步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重点跟进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2020年至2023年,我市调整医疗服务项目共计15次,涉及1897项,其中调增1230项,调减250项。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发挥药械集采改革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价格联动作用,通过组织开展2024年市级联盟低值耗材集采工作,降低敷料类、缝合线类医用耗材价格,同时降低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腾出空间用于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四、关于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2020年11月,我市被国家医保局纳入首批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改革试点城市,2021年5月我市启动第一批DIP试点医疗机构DIP 实际付费,并逐步取代原执行的按病种收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方式。至2023 年12月,我市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共157家)DIP付费全覆盖。2023年患者住院次均费用和住院次均天数较 2021 年下降1387.92 元/人次和 0.76 天/人次。DIP 付费改革取得显著成效。
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支付改革的引导作用,促进公立医院运行机制转变,引导公立医院向内部精细管理要效益。完善核心要素管理与调整机制,调整优化DIP病种目录库,完善病组(病种)、权重(分值)和系数,建立辅助目录,夯实DIP付费改革的工作基础。积极推进改革协同,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合作办医和中医药传承发展,继续拓展中医病种,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促进医疗服务资源优化配置,进一步提升DIP付费改革工作质效上新水平。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姚惠敏
联系电话:2090166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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