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4-00040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4〕2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4-04-23
- 标 题: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5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郑翠琼、陈敏、周红代表:
《关于支持建设承葛综合门诊部的建议》(第10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没有“肠菌移植”相关项目。按照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经省医保局转报国家医保局批准,设区市一级没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权限。2024年3月,省医保局启动2024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我局随即与宁德承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已详细告知申报新增项目相关事项。后知悉该公司已自行进行申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医保职能,持续关注承葛医药相关项目,为人民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黄 珊
联系电话:2880169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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