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4-00040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4〕26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4-04-23
  • 标    题: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5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5号建议的答复
宁医保函〔2024〕26号
发布时间:2024-05-07 10:10

郑翠琼、陈敏、周红代表:

  《关于支持建设承葛综合门诊部的建议》(第10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没有“肠菌移植”相关项目。按照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经省医保局转报国家医保局批准,设区市一级没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权限。2024年3月,省医保局启动2024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我局随即与宁德承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沟通,已详细告知申报新增项目相关事项。后知悉该公司已自行进行申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医保职能,持续关注承葛医药相关项目,为人民健康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努力。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黄  珊

  联系电话:2880169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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