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4-00041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4〕2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4-04-29
- 标 题: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4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周红、汤莲月、陈敏代表:
《关于在医院设立临终关怀病房保护老人最后一程的建议》(第107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当前,我市执行的医疗服务项目没有“临终病房”相关项目。按照现行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制,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必须经省医保局转报国家医保局批准。设区市一级没有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权限。2024年3月,省医保局启动2024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我局随即部署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抓紧工作落实。目前,我省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我局未收到医疗机构有关临终病房项目的申请。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黄 珊
联系电话:2880169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999020000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