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4-00047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4〕4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4-05-11
  • 标    题: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9号建议的答复函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9号建议的答复函
宁医保函〔2024〕45号
发布时间:2024-05-23 10:31

刘春贵、叶孙周、张纬州、陈敏代表:

  《关于稳妥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建议》(第10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促进民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城乡居民医保坚持公平普惠,基金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主要保障当期权益。合理筹资、稳健运行是医保制度可持续的基本保证。

  一、我市现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根据现行规定,每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与财政补助的最低标准是由国家、省级层面统一制定,市级结合当地情况统筹确定当地标准,但不得低于国家、省定最低标准。考虑到财政负担和群众承受能力,一直以来,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中的个人缴费标准均按照国家、省级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并对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实施资助,以最大程度减轻人民群众缴费负担。与省内其他地市及邻近省份地市相比,我市2024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80元/人)仍属较低水平,如:福州430元/人、厦门430元/人、泉州390元/人、温州580元/人。

  群众反映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从2003年的10元到如今的380元,涨幅过快。20年间,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虽然增加了370元,但医疗保障水平和服务的提升为群众带来的收益却远不是这370元可计量的。事实上,为了支撑医保服务能力和水平的大幅度提升,国家在对居民个人每年参保缴费标准进行调整的同时,

  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进行了更大幅度的上调。2003年—2023年,国家财政对居民参保的补助从不低于10元增长到不低于640元。我市在保持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最低标准情况下,2022年、2023年将宁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在我省规定最低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15元、38元,达到625元、678元,分别增加财政补助规模约4200万元、10234万元,并积极争取2024年度市级财政补助继续增加38元,从根本上充实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池,保证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与医保报销待遇水平。

  二、筹资标准提高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城乡居民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加之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保目录扩大、医保待遇提高等多种因素影响,医疗费用持续高速增长,医保基金支出相应呈持续增长态势。为维系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确保基本医保制度可持续运行,国家层面对城乡居民医保保费标准统一实行逐年动态上调,以保障当年度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刚性支出需求。

  (一)保障范围显著拓展。2003年“新农合”建立初期,能报销的药品只有300余种,治疗癌症、罕见病等的用药几乎不能报销,罹患大病的患者治疗手段非常有限。目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内包含药品已达3088种,覆盖了公立医疗机构用药金额90%以上的品种,其中包含74种肿瘤靶向药、80余种罕见病用药。特别是许多新药好药在国内上市后不久就可以按规定纳入医保目录。

  (二)医疗费用持续上涨。据统计,2022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总诊疗84.2亿人次,平均每人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6次,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入院2.47亿人次,次均住院费用10860.6元。就我市而言,2023年全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住院人次达55.68万人次,较2020年度的45万人次,增长23.73%;2023年全市医疗费总费用支出73.26亿元,较2020年度的58.26亿元,增长25.75%。

  (三)医保待遇持续优化。在筹资标准在逐年提高的同时,要看到,相对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也随之大幅提升。2005年我市在柘荣县开展“新农合”试点时,报销比例仅15%-45%,封顶线仅2万元,且存在各地待遇政策碎片化、保障能力不足问题。2016年我市全面实行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并分年度实施了一系列医保待遇提升工程。目前,我市居民医保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维持在65%左右,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封顶线达80万元。与此同时,我市对特困、低保等特殊群众实行分类资助参保,并组织实施了一系列医保倾斜救助政策,近年来我市贫困人口总体报销比例稳定在90%左右,较2017年提高20多个百分点,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必然带来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

  (四)基金运行压力增大。近年来,我局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工作原则,找准影响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待遇提升的关键环节,精准施策,多次出台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提升政策。随着我市多项医保惠民待遇政策密集出台,截至2023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累计可支付月数仅为4.26个月,接近3个月警戒线,医保基金运行压力持续增大。

  因此,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群众医疗需求提升、医疗消费水平提高,需要加强医保基金筹集,为群众提供稳定可持续的保障。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听取吸收代表意见建议,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会同财政部门持续构建稳健可持续的医保筹资运行机制,继续发挥我国基本医保制度的确定性来应对疾病风险的不确定性,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着力缓解群众看病就医的费用负担,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保服务。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陈海波         

  联系电话:0593-2880189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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