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4-00054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4〕51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4-05-24
  • 标    题: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92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92号建议的答复
宁医保函〔2024〕51号
发布时间:2024-06-07 10:07

王善云代表:

  《关于医保医疗存在问题的建议》(第1292号)收悉,我局现结合市卫健委的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在加强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宁德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持续推进我市基层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据卫健部门反馈,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双达标”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医疗设备、附属设施达标建设,重点加大对B超、心电图、数字X光机、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的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2个乡镇卫生院、1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双达标”建设。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91家(达标率72.8%)、达到推荐标准14家(达标率11.2%),创成社区医院9家。村所服务能力得到加强,达到基本标准的村卫生所(室)1298所(达标率63.78%),达到推荐标准222所(达标率10.91%)。

  二、在调整医保资金分配机制方面。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2022年的每人每年580元提高到2023年的每人每年678元,切实增强制度保障能力,推动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工作部署要求,我市医保部门已推动实行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基本医保政策框架统一。具体包括:一是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统筹区内的“六统一”,即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均实现统一。二是城镇职工医保实行“四统一”,即统筹层次、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均实施统一。三是实行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政策。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待遇清单制度,逐步缩小全省各地市医保待遇差距,为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奠定了基础。

  三、在优化服务流程方面。我市医保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全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优化服务质量、简化所需材料和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力争打造“四个最”。推行电子医保服务应用,上线宁德市医保智能自动办理平台,简化医保登记、缴费等流程。尤其在优化报销办理流程上,打破医保手工报销参保属地办理限制,实行手工零星报销全市异地代收,由医保经办部门内部流转,有效减少群众办理跑动次数。再通过搭载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省网办事大厅等线上申报渠道完成手工报销材料线上预审,结合邮寄办,实现医保业务100%网上可办,“一趟不用跑”。

  四、在保障群众参保权益方面。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我市医保部门主动作为,努力构建完善医保政策体系,为参保群众的权益“保驾护航”。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活动,以异地就医、参保扩面、基金监管等主题为重心逐步深入基层、走进社区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让参保群众能及时、全面地掌握医保相关政策,清晰地了解自身权益和保障范围。二是强化基金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确保医保基金都能真正用到参保群众身上,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与稳定运行。三是优化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医保信息系统,保障参保群众就医结算的便捷和安全,特别关注特殊群众的医保需求,为贫困人员、残疾人及时提供医疗救助。探索实现省内就医免备案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免审秒批、即申即享服务。推动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等5种特殊病种与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让参保人无需垫资。2023年我市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82.55%。

  下一步,我市卫健部门将持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达标创建进度。加大对蕉城区、屏南县、周宁县、寿宁县等基础薄弱地区的督导、培训、复核力度,结合薄弱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工作实施要求,力争到2024年底全市所有49家薄弱乡镇卫生院全部验收达标。同时,我市医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经常性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和待遇制度,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持续加强数字赋能,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智能、贴心的医保服务,切实保障全市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叶少萍

  联系电话:13859650258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