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4-00069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4〕87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4-07-23
  • 标    题: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3059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0243059号提案的答复
宁医保函〔2024〕87号
发布时间:2024-07-23 11:43

林华锋委员:

  《关于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实现医疗和养老事业双赢发展的建议》(第20243059号)收悉。针对您提出的支持医养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扩大康复、医养融合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等问题,现我局分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医疗机构准入和结算

  自2021年起,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颁布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统一了全国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准入的标准与条件。无论是医疗机构内设养老机构还是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符合2号令规定的机构类型并且满足医保准入相关条件的,均可自愿向医保部门提出纳入医保定点的申请,不存在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区别对待的问题。如寿宁福康医院作为符合准入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已被纳入医保定点。

  同时,宁德医保局为进一步推进医保直接结算,对于新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同步纳入全国医保联网结算,省内参保人和完成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省外参保人,在新准入医疗机构均可持医保结算凭证实现医保“一站式”结算。

  二、关于医保支付范围

  基本医保的报销范围和条件基于“医保三目录”来确定,只有符合三目录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又称耗材)才能享受医保的报销待遇。

  药品和服务设施(又称耗材)由国家医保局统一制定全国医保报销范围,各省级医保只是在价格和个人自付比例上略有不同。福建省诊疗服务项目由省医保局统一制定并向国家申请贯标,目前福建省诊疗目录有编码涉及康复、护理、中医治疗等相关的项目编码有268条。下一步,我们也将进一步了解收集市内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需求,确实需要新增收费项目的,我们将通过多渠道向省级医保部门呼吁扩大康复、医养的诊疗服务医保支付范围,争取将更多的康复项目纳入医保可报销范围。

  三、关于医保对中医的政策倾斜

  目前,宁德市为国家医保局DIP结算试点城市,2023年底我们积极创新试点中西医“同病同效同分值”中医病种,为助推中医事业高质量发展,筛选出临床路径明确、应用广泛的8个中医疾病种类纳入第一批中西医“同病同效同分值”中医病种,且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疾病严重程度等选择日间治疗的诊疗方式。2024年将进一步扩大中西医“同病同效同分值”中医病种。同时,我们还提高了市县两级公立中医院的报销比例,住院报销比例比同等级公立西医综合性医院高2%、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高5%。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叶少萍

  联系电话:13859650258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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