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稽核与信息中心,各县(市、区)医保局、医保管理部,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省医保局《关于调整单列门诊统筹支付药品目录的通知》(闽医保〔2024〕5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市医保中心、市医保稽核与信息中心做好单列门诊统筹医保信息维护工作,保障参保人员合理治疗需求。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