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5-00037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5〕60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5-05-15
- 标 题: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70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周红、陈敏、郑翠琼代表:
《关于牙齿疾病及种植牙纳入医保的建议》(第11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牙齿治疗相关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问题说明
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常见的补牙、拔牙等项目已大部分纳入医保支付清单。
口腔颌面一般手术中涉及牙齿拔除的乳牙拔除术、前牙拔除术、前磨牙拔除术、磨牙拔除术、复杂牙拔除术、阻生牙拔除术等6项均已纳入医保。
牙周检查项目7项,其中白细胞趋化功能检查、龈沟液量测定、咬合动度测定、龈上菌斑检查、菌斑微生物检测等5项已纳入医保支付,牙周探诊、牙周指数检查等2项暂未纳入;涉及牙周治疗的项目共计8项,其中,牙周固定、去除牙周固定、牙龈保护剂塞治、根面平整术等4项已纳入医保支付,洁治、龈下刮治、牙面光洁术、急性坏死性龈炎局部清创等4项暂未纳入。
二、现行种植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落实集采政策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口腔种植牙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闽医保〔2023〕9号)精神,我市于2023年2月1日印发《关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宁医保〔2023〕10号)规范整合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根据福建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定价及全省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节系数,明确我市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医疗服务费用不超过3344元。按照国家、省市医保局关于口腔种植价格专项治理工作要求,2023年4月26日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实口腔种植体系统集采40个中选产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区间为:599元/套—1855元/套,均价为900余元,中选价格较降价前平均降低55.52%;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产品实行省内竞价挂网政策,牙冠生产厂家申报价格不得高于相应四川牙冠注册最高价,目前我市单牙种植用全瓷牙冠产品平均挂网价格为300余元。
三、下一步工作
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属于更改医疗服务价格医保属性。根据价格管理规定,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国家、省级管理权限,价格水平实行地市级管理。由于权限所限,设区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无法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医保属性等内容。更改医保属性属于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由三级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经省医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后,报国家医保局审批)。下阶段,我局将两个方面推动拔牙、牙周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修订。一是在新一轮的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项目工作中,推动医疗机构进行拔牙、牙周相关项目申报。二是以落实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为契机,推动拔牙、牙周相关医疗服务项目修订。今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开展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工作,对各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内涵(包括医保属性)进行修订、调整。目前,已完成种植牙的立项指南。待拔牙、牙周等口腔颌面手术项目开展立项指南时,我局将积极推动拔牙、牙周相关项目纳入医保支付。
衷心感谢各位代表对医保工作的热忱关心与大力支持!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黄文辉
联系电话:2880169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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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9990200005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