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5-00052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5〕8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5-07-03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3128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3128号提案的答复
宁医保函〔2025〕89号
发布时间:2025-07-07 17:24

黄丙勇委员:

  《关于县级医疗机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列入社保养老基金发放的提案》(第20253128号)由我单位分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医保付费和报销政策差异导致县级医疗机构经济压力增大问题

  您提出的现行的医保DIP付费分值和报销比例对县级医疗机构不利,使得患者更倾向于前往三级医院,县级医院业务量减少,收入降低,难以承担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问题,首先我局在实行DIP支付方式改革中,设定基层病种,基层病种是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系数,实行同病同治同价,即同一病种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按同一分值结算。为扶持基层发展,从2021年至今,我市DIP基层病种经过4次拓展,从50个拓展285个。一方面,全省其他地市将基层病种范围设定为一级医疗机构,我局考虑到我市医疗实际,将基层病种范围设定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据了解,我市基层病种数量在全省属于前列,如厦门市基层病种95个,龙岩60个;另一方面,在病种数量上不断拓展,2025年基层病种更是基于数据,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占比45%以上的大部分病种也纳入基层病种目录。2021年至2024年,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基层病种占比逐年提高,从原来的37.48%提高到55.01%,进一步引导常见病、多发病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同时,我局通过设置加成系数,如CMI值、三四级手术、辖区内住院率、重点专科建设等指标,以及特例单议机制中的创新病例,鼓励医疗机构提高自身医疗水平,发展新技术新项目。其次,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兼顾确保医保待遇公平适度及医保基金运行安全, 2024年6月18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比例县级医疗机构提升3个百分点(达到83%),县级中医院在同级医院的基础上再提升2个百分点(达到85%),已达到省级规定最高标准。

  二、完善医保付费和报销政策,优化医保DIP付费分值和报销比例的建议

  您提出适当提高县级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和付费分值,平衡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分配,减少患者过度集中在三级医院的现象,保障县级医疗机构的合理收入的建议,我局在DIP支付方式改革中通过基层病种、加成系数、特例单议等机制,如2025年基层病种更是基于数据,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占比45%以上的大部分病种也纳入基层病种目录,同时对于医疗机构提出的45个病种,如腹腔镜下经腹膜前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TAPP)的腹股沟疝病种,直肠-乙状结肠镜下直肠息肉切除术的直肠息肉病种,脑梗死后遗症等病种,虽然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开展数量占比不足45%,我局也纳入基层病种目录中,进一步扶持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下一步我局将加强DIP核心要素管理,不断优化调整我市DIP病种目录库,同时持续健全“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医保参保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综合保障、梯度递减功能,持续巩固基本医保待遇提升成果,以医疗保障工作成效赋能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黄文辉

  联系电话:0593-2880356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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