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5-00057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5〕99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5-07-08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2095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2095号提案的答复
宁医保函〔2025〕99号
发布时间:2025-07-14 17:28

苏林委员:

  《关于建设安宁疗护中心的提案》(第20252095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卫健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执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现状及相关权限

  当前,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根据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市级医保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省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但不得改变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等规范内容。即市级医保部门仅有定价和调价的权限,并无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及修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属性的权限。因此,目前市级医保系统无权设立安宁疗护相关项目,并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国家医保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的方案》(医保发〔2021〕41号)有关改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机制的要求,重新梳理制定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制定、统一发布、统一更新、统一管理。截至2025年6月20日,国家医保局网络平台已发布器官移植等30批立项指南,我省现已统一颁布落地放射检查类、口腔种植等十个大类。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新增包括“安宁疗护”在内的数个新项目。我们将密切关注此项工作,及时配合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完成政策落地。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热忱关心与大力支持!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黄文辉

  联系电话:0593-2880169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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