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5-00062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5〕10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5-07-16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252128号提案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周逢芳委员:
《关于调整完善事业单位正高级专技人员医疗待遇的提案》(第2025212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现行医疗保健工作职能分工,我市医疗保健待遇政策由中共宁德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负责制定,我局下属医保经办机构(市医保中心)负责承办落实政策待遇。市医保中心根据认定部门(人社、教育、卫健、财政等)提供的符合保健待遇资格的正高级技术人员名单,完成医保信息系统保健对象身份标识,并按政策规定结算医疗保健对象享受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实报实销的医疗保障待遇。因此,医保部门负责执行保健政策,不具备调整政策职能。
为方便保健对象就医报销,2023年9月起,我市医疗保健对象“一站式”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从二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扩大至省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保健待遇的正高级技术人员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持卡就医的,可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保健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陈朱桥
联系电话:0593-2880351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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