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0263-0200-2025-00070
  • 发文字号: 宁医保函〔2025〕115号
  • 发布机构: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 生成日期: 2025-08-11
  • 标    题: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5号建议的答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45号建议的答复
宁医保函〔2025〕115号
发布时间:2025-08-18 10:10

郑进良、缪未雨代表:

  《关于将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城乡居民医保由政府兜底缴纳的建议》(第134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通过以基本医保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现小病看的起,大病有保障,困难有兜底。

  一、我市居民医保基金运行现状

  在近年居民医保参保工作中,我们发现受经济下行、参保政策放宽、缴费标准提高等诸多因素影响,我市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居民医保动员参保难度大,宁德作为人口净流出地,外出人口多、参保对象流失,且人口老龄化加剧、生育率低,参保率逐年下滑,导致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增速相应减缓。但是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医疗需求日益增长、医疗技术水平提升、医保待遇提高,医疗费用支出呈持续高速增长态势,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压力加剧。在此背景下,群众应保尽保,基金应收尽收,做大做强居民医保基金池,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显得尤为关键。

  二、医疗保障政策规定及制定权限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立之初,就坚持社会保险互助共济、共建共享的基本理念,实行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并实行定额筹资、按年调整的筹资机制,体现了政府和个人责任。个人缴费标准属于中央事权,由国家层面确定。从实践情况看,当前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和办法,有效支撑了参保人医保待遇支出和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您提出的关于“将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城乡居民医保由政府兜底缴纳”的建议,对减轻老年群体特别是农村家庭生活负担,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积极意义。但就目前情况来看,“由政府兜底缴纳”涉及其他部门职责及地方政府工作权限,我局暂不具备单方面尝试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由政府兜底缴纳的条件,该建议的实施我们还需要与有关部门沟通。

  可以说,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是医保制度长期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也一直是国家、省市医保部门工作方向,您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参考价值。今年7月,市民生专项行动指挥部筹备组在制定“坚持‘把心贴近人民’,提升群众生活品质”专项行动中提出“实施‘贴民心十大工程’”,要求探索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改革举措,提高高龄人员参保率,确保“老有所医”;并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高龄缴费减免研究”列入“贴民心十大工程”2025年重点项目清单。后续,我局也将按照市民生专项行动指挥部筹备组有关工作要求,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实时跟进该项工作进展。

  三、当前老年群体参保的利好政策

  尽管老年人无法享受免缴政策,但我市现行政策规定,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中的困难群体如有符合医疗救助第一、二、三类救助条件的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已能享受财政补助资助参保政策,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第三类救助对象按照90%比例给予定额资助。建议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可按规定向相关认定部门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第一、二、三类救助条件后即可纳入医疗救助范畴,享受资助参保。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我市医疗救助基金支出呈增长趋势:2022年医疗救助资金共支出16071.96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4804.77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支出11267.19万元;2023年医疗救助资金共支出19866.33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5818.5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支出14047.83万元;2024年医疗救助资金共支出25309.6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支出5849.16万元,医疗费用报销支出19460.49万元。由此可见,我市医疗救助基金支出逐年递增,资助参保及医疗费用救助支出实现“双增长”,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有效缓解。我局也将继续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属于医疗救助的老年人,给予资助参保和医疗费用报销补助,尽力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但在保障困难群众参保、缓解其就医负担的同时,我市医疗救助基金出险却逐年加剧,出险金额呈上升趋势:2022年医疗救助基金出险3913.66万元,2023年医疗救助基金出险7707.28万元,2024年医疗救助基金出险7433.76万元,在当前财政资金吃紧的情况下,医疗救助基金当年出险部分均由市、县两级财政兜底补齐。

  在此基础上,为更好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和人口流动常态化等形势要求,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进一步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基,2024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健全基本医保筹资政策,实行连续参保激励,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合并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老年群体随着年龄的增长对医疗的需求越来越大,大概率来说还是医疗保障待遇享受的最大获益者,更需要通过参保来保障自身的医疗需求。因此,建议目前无法享受资助参保的老年人要坚持参加居民医保,给自己的老年生活提供坚实的医疗保障,解除后顾之忧。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听取吸收您的意见建议,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完善基本医保参保政策,充分发挥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领导署名:陈玉良

  联 系 人:陈  玮

  联系电话:0593-2079766

 

宁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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